

将文章转发到班级群
教师平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进一步提高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充分发挥出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更好的完成党史学习教育“落实为人民办实事”的要求,经共同协商研究,天津市民族中学行政党支部与红桥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机关党支部结为共建单位。5月26日,双方在民族中学会议室举行了共建协议签订仪式。
红桥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宝新、民事审判第三庭机关党支部书记、庭长王霞同志,支部党员代表员额法官王东强、王婧同志、法官助理谢敏捷同志,民族中学党委书记刘芃同志,党委委员、副校长陈嘉琪同志,行政党支部书记张建新、组织委员胡伟、宣传委员孙金涛同志,和行政党支部党员参加了共建仪式活动。
仪式前,红桥区人民法院领导与民族中学校领导就基层党组织建设、依法治校和教育兴区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双方对进一步加强合作、促进区域办学水平提高达成积极共识。红桥区人民法院李宝新院长表示,两单位通过支部共建活动,进一步加强交流合作,对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史学习教育要求,促进双方工作水平提高有着积极意义,不虚此行。
仪式上,天津市民族中学行政党支部与红桥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机关党支部首先进行了支部工作交流。民族中学行政党支部书记张建新和红桥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机关党支部书记王霞,分别代表本支部做了党建工作交流介绍。两位支部书记从规范支部建设、加强党员管理和作用发挥、先进党员典型事迹等方面做了交流汇报。两个支部严格落实组织制度,带领支部党员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发挥出了先锋模范作用。通过相互学习,双方均表示:要向对方学习先进的支部建设方法、经验和优秀的党员事迹,促进本支部党建工作的提升和党员成长。
随后,民族中学党委书记刘芃同志代表双方领导讲话。刘芃书记指出两个支部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在支部建设、党员教育、法律宣传、环境育人、为民服务等方面携手共建,组织做好互帮互助共建、联动交流共建、深层互动共建,进一步探索创新党建工作,提高支部党建水平,将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办实事的思想落地见效。
在双方领导和支部党员的见证下,民族中学行政党支部书记张建新和红桥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机关党支部书记王霞,代表两个支部签订并互换了共建协议。
双方表示将共同履行协议规定,加强共建联系,提升支部建设水平,贯彻落实“人民至上”的理念,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助力教育兴区发展战略,积极做出新的贡献。
会后,两个支部的党员均表示,此次共建是本支部党建工作中的大事,通过共建交流,进一步开拓了眼界,增强了开新局、办实事、解难题的能力。
民族中学行政党支部组织委员胡伟表示,我们坚信在党委的带领下,在我们双方支部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的共建必能取得实效,将党建工作推向新的、更高的水平,不断增强组织力、战斗力,更好地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将“为人民服务”落到实处!
民族中学行政党支部宣传委员孙金涛表示,通过共建学习交流,行政党支部将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增强影响力、凝聚力、向心力,更好的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积极为实现教育兴区发展战略做出贡献!
支部共建开新局 登门送教育新人
为落实支部共建活动,充分发挥资源优势,5月26日下午,红桥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机关党支部送教上门,由支部优秀党员代表、员额法官王东强为民族中学八年3班学生送上一节主题为《法律——保护少年的你》的法治思政课。红桥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机关党支部书记王霞,民族中学党委书记刘芃、校长刘和葵、副校长李娜和青年教师代表一同参加。
课上,王东强法官悉心为大家讲解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课程以“法律上的你属于什么人”导入,着重讲解了国家及法律对未成年人六位一体的保护体系:即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政府保护和网络保护。通过精心准备的大量详实的视频资料,在对法律相关规定的解疑释惑中,生动地对学生进行了法治安全教育,带领学生关注自身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王法官还引领关注涉及自身的社会热点问题校园欺凌及网络财产安全。教会学生如何面对并正确处理校园欺凌事件,如何正确对待网络、防止网络沉迷及守护网络财产安全,他的讲解具有深远的教育意义和指导意义。
最后,通过“我想成为什么样的人”的互动讨论,学生们明确了人生发展的具体目标,增强了学生爱党爱国、尊崇法律的理想信念。学生们各抒己见。课程在学生们热烈交流的氛围中圆满结束。
王东强法官的思政课以新闻视频的案例形式为学生进行讲解,透彻清晰,令参会教师深感受益。
民族中学团委干事丁榛说,作为教师,在今后的教育教学中要不断增强自己的教育法制观念,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我们不仅要关心未成年人的身体发育情况,更要关心他们的心理健康,在以后的教育教学中不仅要“尽力”还要“尽心”。同时,要把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学习渗透到平时教育教学生活的细节中,渗透到对学生的日常管理中,做到知法、守法、用法、护法。
民族中学青年思政教师王欣说,王法官准确把握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进行了专业详实的讲述,让我获益匪浅!我不仅接受了关于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专业法理培训,更进一步明确了教师作为未成年人学校保护的第一责任人所要承担的神圣职责,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切实维护学生在校各项合法权益,让学生在阳光下健康成长,努力引导学生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将学生培养成尊崇法律、具有社会主义法治信仰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
民族中学新教师段向宇说,王东强法官的讲解帮助我深刻地认识了未成年人的特殊性。作为一名教师,要在以人为本的理念下,根据未成年人的特殊心理,因人而异,有的放矢;教育工作方式、方法要顺应时代发展的要求,不能用老套的方法,要不断创造新的工作方法,把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结合起来,将工作做法规范化,积极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民族中学新教师刘然说,作为思政教师,法律是传递给学生们的必修课,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作为教师义不容辞的责任与义务。在今后的课堂中,我要继续为学生们科普法律知识,让他们懂得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更要不断提升自己的知识内涵,以源源不断的知识流补给给学生,做一名新时代的思政好老师!
民族中学青年教师田晴怡说,今天的法治思政课使我更加明确了作为一名教师的工作职责。学校是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教师的第一职责就是要维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为学生营造安全的学习环境和氛围。青少年作为祖国未来的栋梁,需要社会、家庭和学校的多方爱护,今后我也将更加深刻地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规范自身行为,做一名热爱学生、守法德高的好教师。
撰稿人:张建新
核稿人:胡玲珺
排版制作:魏佳
领导审核:刘芃 刘和葵